(1)急性期:为发病后3天内,必须绝对卧床休息,一切活动(包括进食)皆需专人护理。起病后1~3天,以流质饮食为主,可予少量菜水、去油过滤肉汤、红枣泥汤、米汤、稀粥、果汁、藕粉、口服补液等。凡胀气、刺激溶液不宜吃,如豆浆、牛奶、浓茶、咖啡等。补液总量约1000~1500毫升/24小时,分5~6次喂服。每天热量500~800千卡为宜。避免过热过冷,以免引起心律失常。食物中的钠、钾、镁,必须加以注意。一般建议低盐饮食,尤其是合并有心力衰竭的患者。但由于急性心肌梗塞发作后,小便中常见钠的丢失,故若过分限制钠盐,也可诱发休克。因此,必须根据病情适当予以调整。此外,对于不能口服的患者或者根据病情需要,尚可补充胃肠外营养。对急性心肌梗塞的患者,因其不能活动,脾胃功能亦必受影响,故食物必须细软易消化。
(2)缓解期:发病4天~4周内。随着病情好转,可逐步改为半流食,但仍应少量多餐。急性后期总热能可增加至4200~5040千焦(1000~1200千卡)。膳食宜清淡、富有营养且易消化。
允许进食粥、麦片、淡奶、瘦肉、鱼类、家禽、蔬菜和水果。食物不宜过热、过冷,并应少吃多餐,经常保持胃肠通畅,以防止大便过分用力。
3~4周后,随着病人逐渐恢复活动,饮食也可适当放松,但脂肪和胆固醇的摄入仍应控制,对伴有高血压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仍应限钠。肥胖者应减食。饱餐(特别是进食多量脂肪时)应当避免,因它可引起心肌梗塞再发作,这可能与餐后血脂增高,血液粘度增高引起局部血流缓慢,血小板易于凝集而致血栓形成有关。另方面,饮食也不应限制过分,以免造成营养不良和增加病人的精神负担。
(3)恢复期:发病4周后,病情稳定后,随其活动量的增加。一般每天热量可保持在1000~1200千卡左右。足量的优质蛋白和维生素则有利于病损部位的修复。乳类蛋白、瘦肉、鱼类、蔬菜、水果等均可食用,特别是绿叶蔬菜和水果是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性质疏利通导,宜经常摄食。每天的饮食中还要含有一定量的粗纤维素,以保持大便通畅,以免排便费力。此外,恢复期后,应防止复发,其膳食原则还应包括维持理想体重,避免饱餐,控制脂肪和胆固醇摄入,预防血液粘度增高和血小板凝集。戒烟、酒,如伴有高血压和慢性心力衰竭者应限钠。
(4)注意水和电解质平衡。食物中水的含量应与饮水及输液量一并考虑,使适应心脏的负荷能力。如患者伴有高血压或心力衰竭,应限制钠盐,但临床上亦观察到急性心肌梗塞发生后,尿中有钠的丢失,故应根据血液生化指标予以调整。有人研究缺血心肌的营养代谢,认为镁对缺血性心肌病有良好的保护作用,膳食中含一定量的镁,可能有助于降低心肌梗塞的发病率与死亡率。成人镁的需要量为300~400毫克/日,食物来源为有色蔬菜、小米、面粉、肉、海产品等。已知钾对心肌的兴奋性、传导性等均有影响,低钾血症易发生心律失常,故应注意如有低钾血症出现,饮食上应予调整。
(5)急性心肌梗死伴心功能不全时,常有胃肠功能紊乱,饮食更应注意。发病开始的1~2天,仅给热水果汁、米汤、蜂蜜水、藕粉等清淡、流质饮食。每日6~7次,每次100~150毫升。若患者的心律紊乱有所好转,疼痛减轻后,可逐渐增加一些瘦肉、蒸鸡蛋白、稀米粥等饮食。随着病情的恢复,病后6周可采用冠心病的饮食,但饮食仍需柔软,易于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