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新医改方案的神秘面纱即将揭开,与此相关的14个配套文件将适时公布。 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
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在修改稿中作了部分调整。其中“医药分开”的表述,再次写入方案中,而征求意见稿中的“偷换概念”的表述——— 医药收支管理将被删去。
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国家将通过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方式,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中的问题,存在多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将会逐步走入历史。
一位医改专家称,所谓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即是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这意味着,医院门诊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门诊病人按处方去零售药店购药,也是国际普遍做法。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表示,目前34.1万家社会零售药店遍及城乡、有273万员工为百姓提供了购药方便。零售药店药价比医院低20%~30%。“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已成为社区百姓的普遍选择。
基本药物“统一定价”改为“零售指导价”
方案最终版本中,调整最大的当属基本药物制度,这也是此前各界争议的一个焦点。
据悉,曾写入征求意见稿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将被取消。“如果按征求意见稿的方案,将使我国30年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改革,全面倒退回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分析说,他把征求意见稿中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即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归结为“药物统购统销”模式。而该模式的最大弊病是行政部门垄断和由此带来的更多商业贿赂和权力寻租空间。
显然,医改方案制定者们看到了相关讨论,在修改稿中把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删掉了,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而针对公众对“统一定价”的质疑,修改稿中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各省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在基本药物使用上,由“全部使用”改为“全部配备和使用”,尊重了医生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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